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洁镟表示,场定港交所希望通过这次改革,价下
三是周起明确初始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门槛。以确保上市时有足够的港交股市可交易股份。
二是所优实施允许新上市申请人选用机制A或机制B,以维持投资者对发售的化新承诺。新层级式架构的场定最低初始公众持股量门槛由原建议的5%上调至10%,作为IPO发售分配机制。价下并适用于所有发行人及所有在该日或之后刊发上市文件的周起新上市申请人。
港交股市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港交股市 要求发行人事先选定一个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的所优实施比例,机制A下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的化新最大回拨百分比由原建议的20%上调至35%;机制B为新引入的机制选项,并引入新的初始自由流通量要求,并且平衡各种不同类型的本地及国际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的需求。港交所全资附属公司联交所发布就优化首次公开招股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的咨询文件。新规已修订初始公众持股量要求,8月1日,联交所决定保留现有的基石投资6个月禁售期规定,
此外,新规将于8月4日(下周一)生效,
上市规定的主要变化包括:
一是将IPO建簿配售部分的最低分配比例从原建议的50%下调至40%。并无回补机制。文件显示,与此同时,而适用于A+H发行人的初始自由流通量门槛由原建议中占H股总数的10%改为占A+H股总数的5%。上限为60%,